缴获的钱粮倒也没什么,毕竟山阳镇的外快更为可观。
可关键是获得了这批军械,虽然制作工艺一般,尤其是胡人的骨灵骑弓,因为按照胡人的习俗,每一名胡人男子在成年时,都要用自己亲手猎取的大型动物的骨骼制作一把骑弓,作为自己的成年礼。
这种骑弓作为一件民俗工艺品,无疑是很不错、很有收藏价值的,可是作为一种制式武器,那就只能说是比较糟糕的了。原材料五花八门不说,工艺水平也是高低不一,最好的和最差的在射程上相差将近四分之一,实在是算得上简陋。
但即便如此,这批军械的获得,对一穷二白的刘枫还是有着重大的意义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打扫战场时还出现了一段小插曲。
为了误导敌人,刘枫利用百具胡人死尸,营造主力埋伏崖下的假象,为了务求逼真,他命令百人箭队脱下衣甲,披于死尸之上,问题是兵士们不知道这些衣甲会穿在死人身上,如今真相大白了,有些兵士便嫌晦气,说什么也不肯再穿回去,结果引发了一阵骚乱。
吴越戈闻讯大发雷霆,心道自己在死人堆里趴了一个时辰,又是拉尸又是放鸟的,沾了一身的鸟屎尸臭,尚且未曾发话,这帮兔崽子不过借盔甲给死人穿一回,有什么了不起?
两边闹将起来,俘虏们大为兴奋,以为对方分赃不匀发生了内讧。
眼看情况恶化,局势即将失控。这时,刘枫闻讯来到众人面前。
只见他伸出两根手指,沾了沾自己身上的淋漓血污,放到嘴边惬意的吮舔干净,一边露着意犹未尽的神情,一边随口吟了两句诗,便将这次潜在的哗变轻轻巧巧地镇压了。
这两句诗是这样写的:“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鞑酋血。”
如此壮怀激烈、豪气冲天的诗句,兵士们大为叹服,更感到深深地惭愧。
知耻而后勇!榜样的力量无穷大!
于是,他们争先恐后地从死尸身上扒下衣甲,玩命似地往身上裹,急切间脱不下来,便有猛人悍然拔刀,剁断死尸的双臂,将那铁甲染得红红的,说是更见英雄气概、更显男儿本色。
这个结果让俘虏们大失所望,同时也让将士们第一次见识了主公大气磅礴、粗放豪迈的慷慨文采。
一时间,刘枫的个人形象迅速丰满了起来,其智勇双全、文武全才之名不禁而走。
第十九章 【新的部下】
夕阳西下,山间小路。一行三百余人,被狭窄的路面拉成一条长长的细蛇,沿着山势缓缓蠕动着。
在蛇头的位置,刘枫端坐在一匹体黑如墨,四蹄雪白的高大骏马之上。这种宝马有个讲究,学名叫作“乌云踏雪”,乃是大草原上罕见的大型马种之一,虽非绝世宝马,但也是神俊非常。
这匹马曾属于一位名叫多哈的大狄百人将,现在连马带棍,更包括他本人在内,全都成为了刘枫的战利品。
虽然经过了罗三叔的通宵强化训练,可刘枫的骑术也仅仅只限于骑马而已,除了纵马奔驰不再轻易落马,任何其他的难度动作一概不会。
虽然是骑马界新人,可刘枫也自有凭借。面对这匹性格倔强、脾气暴躁的西域良驹,刘枫只是依靠怪力,双腿轻轻一夹,烈马吃痛之下立即温顺得如同绵羊,让等着看笑话的一众俘虏气的直翻白眼。
还是那条小路,对刘枫来说,周边景色是那样熟悉,一草一木,一转一弯,他闭着眼睛也能找得丝毫不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