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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士[校对版] 衣山尽 2078 字 15小时前

好在今夜天老爷帮忙,大半夜的,天空还亮得诡异,而且这里的地又开阔,正适合车队行进。看情形,再过两个时辰就能进杞县了。

不过,这样的开阔地也方便建奴的突袭。

一种没由来的担忧从心底升旗,黄信摇了摇头,竭力将这份不安隐藏镇定的表情后面。作为这支队伍的头儿,若自己先乱了,还如何让士兵们保持镇定。

“或许,这不过是我杞人忧天吧……嘿嘿,这里就是杞县,也是古时候的杞人忧天的典故所在地杞国,道也应景。”黄信忍不住苦笑一声。

定睛看过去,一千多士兵都麻木地随着车马行进。不少人身上都带着伤,走得一瘸一拐,有的人因为实在太疲倦,径直躺在辎重车上呼呼大睡,引来骡子不满的响鼻声。

笑毕,黄信感觉自己一身都酸软得厉害,只恨不得找个地方躺下去再不起来了。

可现在却不是休息的时候,听败兵说,开封那边被建奴突袭时,标阁大厅胡将军的队伍首先遭遇到豪格的主力,被打了个冷不防,一下子就退了下来,不要命地朝睢州方面逃跑,将各军丢在后面。

胡茂祯一撤,提督李本深也顶不住退了下来。

于是,整支秦军都放了鸭子,两万大军如同雪崩,散得整个开封府到处都是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集起来。

大军崩溃的结果不但是军心士气丧尽,就连这次北伐所准备的粮草器械也都丢给了建州人。

黄信车上的这一百具铁甲和两百把硬弓在平日里也不算什么,可在非常之时也应该能够给兴平伯和秦军一点帮助,必须完整地带回去。

听人说建奴乃是同宁乡军一般,是这世界上最剽悍的军队,其凶残之处比起扬州镇尤有过之。今次,我秦军算是遇到一个可怕的对手了。

上一次秦军输在宁乡军手头,败得极惨,可那不过是咱们汉人的兄弟之争。实际上,战后兴平伯和颖川侯达成和解之后,孙侯爷也是大方,将花马刘的余部都补充进了秦军。如此一来,秦军的实力不减反增。

其实,孙侯爷之所以这么做,也是考虑到大明朝马上就要面对建州军这个可怕的对手。所以,只要是我大明朝的军队,不管以前究竟有何仇怨,此刻都应该携起手来,共赴国难。

如今,秦军莫名其妙地就溃下来,也不知道元气已经伤成什么样子。

但无论如何,秦军不能就这么完了,从军这么多年,这里已经是我的家了。

捏了捏酸软的腰,黄信又想起十多年前,当闯军起事的时候,自己还是个棒小伙子,扶风的驿站当差,那个时候的自己走起路来蹬蹬蹬就好象是一阵风似的。那一年,城中王婆子给我说了个媳妇,本打算过了年就成亲的。可惜,朝廷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,竟将所有的驿卒都给裁了。没有了生计,我那门婚事自然也就黄了。

再下来,就是连连大旱,然后各地都乱了,我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被裹进了贼军……

十多年前的情形又出现在眼前,黄信忍不住摸了摸哑巴的脑袋。

哑巴是自己所养的那条狗的名字,也不是不得了的品种,就是一条普通的黄狗。因为养了五年,倒是养出感情来了,平日都当着伙伴带在身边,无论是办差还是打仗,须臾都不愿分开。

这条狗却怪,不太爱叫,整日都耷拉着脑袋看着地面,眼睛上那两点白斑皱在一起,好象正在思考着什么严肃的问题。或许,它正在格物吧,鬼知道。

哑巴吃得不错,生得油光水滑,用手摸它的脑袋很是舒服,也能舒缓黄信焦躁的情绪。

面前仿佛有出现那一片红色的血海,当初同自己一道被裹进贼军的驿卒至少有两百。大家因为都是陕西驿卒平日里也都认识,还都在一起吃过酒,关系不错。

可战乱一起,这两百多兄弟分属于官军和贼军,相互厮杀。有的人杀着杀着,就杀成了一方之雄,比如李自成。有的人才第一次上阵,就成了路边的尸骨。

到如今,十年过去了,这两百多人当中,大概也只有我和李自成还活着吧?

有军中的弟兄曾经笑着调侃他道:老黄,如果当初你胆子大些,也独自拉杆子,说不定大顺朝廷的皇帝就是你了。